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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申报总是不通过?来看看申报时都有哪

发布时间:2023-06-30
今天,贵州代办建筑资质转让公司小编整理了有关,申报时都有哪些容易忽视的盲点相关内容,接下来,随贵州代办建筑资质转让公司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企业申请资质的类别、等级、数量、年限有何要求?
 
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
 
企业首次申请(即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或增项申请(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即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不受年限限制,但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
 
2.企业申请资质时可以利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吗?
 
不可以。企业申请资质应以独立企业法人所拥有的主要人员、资本、业绩、技术装备等情况进行申报,不能使用其母公司、子公司、管理公司等相应资源,如人员、资产、设备、业绩等。
 
资质标准中的 “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如何理解?
 
“以上”、“不少于”、 “超过”是下限, “以下”、 “不超过”是上限。“以上”、“以下”、“不少于”、“超过”、“不超过”均包含本数。比如:标准中的“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是指净资产最少为1000万元(含);标准中的“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是指可承接开挖深度最大为12米(含)的基坑围护工程。
 
3.标准中要求的生产厂房,可以是租赁的吗?提供什么证明材料?企业具有多处厂房的,可以累计考核吗?
 
可以是租赁的。
 
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生产厂房,属企业自有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属企业租赁的,需提供厂房面积符合要求的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不动产权证等材料,且租赁到期日期应不早于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之日。企业具有多处厂房的,可以累计考核。
 
4.标准中要求的设备,可以是租赁的吗?上级划拨的是否可以?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不可以是租赁的。
 
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需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除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外)。上级单位划拨的应同时提供划拨或分割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标准中对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有要求的,发票上不能体现的,企业应延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设备,应提供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标准中未明确要求的设备,申请表中可以不填写,也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5.标准中企业主要人员有哪些?年龄有要求吗?
 
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
 
企业主要人员年龄均为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主要人员可以受聘或注册于两家或以上单位吗?其证书中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一致吗?
 
企业主要人员不能同时受聘或注册于两家或以上单位
 
除注册执业人员外,主要人员的证书上单位和申报单位可以不一致,但社会保险必须在申报单位。
 
6.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时,某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能否分别申报考核?
 
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时,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均应满足《标准》要求。某一个人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申报考核;但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申报考核。
 
7.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时,某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能否分别在各类别资质中申报考核?
 
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时,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等应分别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标准》要求,不需累加每类人员数量指标。某一个人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可分别在各类别资质中申报考核,如一个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职称证书和道路工程毕业证书,可分别作为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职称人员申报考核,但在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时,应提交其毕业证书。
 
8.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企业的总工程师吗?企业如何明确技术负责人?
 
《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不一定是企业的总工程师。企业的总工程师可以是某类资质要求的技术负责人。
 
企业申请1个或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专业、职称、业绩、注册执业资格(如要求)应满足各类资质标准要求,应在申请表中明确每个类别资质的1名技术负责人。同一个技术负责人只要分别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可以同时明确为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标准》中对技术负责人有个人业绩要求的,应提供《实施意见》中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不需再提供个人业绩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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